林佳彥醫師 WFU

2024年8月14日 星期三

癲癇病人能夠開車嗎?—台灣與國際現行規定

作者:林佳彥




 大學生阿琪為癲癇之友,第一次看診,離開診間之前,我又把她叫了回來

「目前的規定下,不能騎車,但是若是控制良好兩年的話,還是可以騎車,了解嗎?」

阿琪俏皮吐了個舌頭「好我知道了」

阿琪出去後,我還是再三的跟阿琪媽媽強調這項規定重要性。

癲癇是一種神經系統疾病,特徵是大腦異常同步放電引起的反覆性發作。對於癲癇患者來說,能否安全駕駛是一個關鍵問題,因為突發的癲癇發作可能導致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因此,各國針對癲癇患者駕駛都有嚴格的規定。


台灣癲癇患者駕駛規定


根據台灣現行的交通規範,癲癇患者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申請駕駛執照的,但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 合格證明:輕症癲癇患者經醫師診治並依醫學專業判斷,除了需要符合一般駕照體檢合格基準和資格規定外,還需提交近3個月內醫師證明已達到2年以上未發作的狀況,方可申請駕駛執照。
  • 診斷證明:此證明書需由合格的神經內科、神經外科或兒科醫師開立,這些醫師必須曾參加過神經相關專業訓練,並在證明書上註明其醫師證照號碼。
  • 駕照審驗:針對可控制癲癇的駕駛人,從發照之日起每滿2年需換發1次駕照。駕駛人應於駕駛執照有效期限屆滿前後1個月內,提交由專業醫師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 駕駛種類:初期開放的癲癇患者得申請機車或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以解決日常生活與就業需求。職業駕駛執照目前仍未開放,因為過勞是引發癲癇發作的因素之一,出於安全考量,暫不允許癲癇患者持有職業駕照。
  • 癲癇發作後的處理:如果駕駛人出現癲癇發作,應立即將駕駛執照繳回公路監理機關,並停止駕駛。待2年後,如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診斷證明書,方可申請換發新照。


癲癇與駕駛的挑戰


對於癲癇患者而言,能否駕駛影響到他們的日常生活、工作和自我認同。以阿芳為例,她在癲癇手術後重新申請駕駛執照,經過兩次考試才順利通過。

小馮表示,對於癲癇患者來說,駕駛限制不僅造成日常生活的困擾,更可能加深患者的孤立感,因為他們已經因為疾病的污名感到疏離。

同樣,娟娟因藥物調整選擇暫時不開車,儘管生活在公共交通便利的台北,她仍然感到這種限制對生活質量的影響。


各國癲癇患者駕駛規範差異


全球不同國家對於癲癇患者的駕駛限制各異。有些國家要求患者至少六個月無發作才能駕駛,如加拿大、華盛頓州等地;而在中國和印度,一次發作就可能導致終身禁止駕駛。

與台灣類似,日本也要求癲癇患者需經過2年以上的無發作期才能申請駕駛執照。這意味著,癲癇患者在病情穩定兩年後,經專業醫師評估確認可以安全駕駛,才被允許重新上路


國際研究數據與風險分析


2020年的一項研究分析了日本的調查數據,發現癲癇患者若在至少一年內未發作,其交通事故致死的相對風險為1.22;而至少兩年未發作的癲癇患者,該風險進一步降低至1.15。這些數據顯示,癲癇患者在癲癇控制後的交通事故風險低於20多歲的男性(1.71)和7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2.69)。




而比利時的數據也顯示類似的結果,癲癇族群比起睡眠剝奪與年輕男性或年長者,可能有較低的風險




然而,不同研究的結果並不一致。例如,一項瑞典研究估計,癲癇患者發生嚴重交通事故的風險比一般人口高出37%(相對風險1.37)。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些研究結果往往沒有將癲癇患者與其他人口群體的風險進行直接比較,且在數據收集上存在一些限制。

例如:研究的數據來源中,並未明確區分事故中的癲癇患者是駕駛員還是乘客,也沒有指出他們是否為事故的責任方。因此,單純地將事故風險歸因於癲癇發作,可能會忽略其他更為重要的因素。


法規與醫師的角色


不同國家對癲癇患者駕駛的規範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專家意見,而非科學證據。許多美國州政府要求醫師報告癲癇患者的病情,這讓醫師處於兩難境地,可能影響醫患關係。

加拿大的一項研究發現,無論是否要求醫師報告,癲癇患者的交通事故率並無顯著差異。因此,有學者認為,強制報告的效果值得重新審視,應考慮到各種醫學和非醫學風險因素的影響。

研究表明,若癲癇患者有至少六個月的無發作期,其事故風險可降低85%;若無發作期達到一年,風險降低幅度達到93%。儘管如此,個體風險仍可能有所不同。澳洲專家John Dunne強調,「醫師的職責是讓患者盡可能地安全」他說「我們無法控制所有事情,但我們可以與患者合作,指導他們做出最佳選擇。」醫師應與患者進行合理的溝通,幫助患者做出最佳決定,同時保護醫患之間的信任關係。


結論


在制定與癲癇相關的駕駛政策時,應該基於更為全面和細緻的數據分析,而不是僅僅依靠現有的風險估算。對於癲癇患者而言,公平和科學地評估他們的駕駛風險,不僅有助於保障公共安全,也能防止過度的限制影響病友的生活質量。


如何找到我



2024年7月14日 星期日

醫師說我心臟有一個洞?跟中風有什麼關係

作者:林佳彥




小張:「醫生,為什麼我會中風呢?我平時生活習慣很好,沒有抽菸,也沒有家族早期中風的病史。」

我:「張先生,您的狀況稱為隱源性中風(cryptogenic stroke)」

我闢哩啪拉的講出下列一大串:「我們做了一系列的檢查,目前沒有查到陣發性的心房顫動,胸前心臟超音波顯示為正常,也沒有其他自體免疫或高凝血狀態,但顯示您心臟可能有一個洞,這可能是我們稱為開放性卵圓孔(PFO)或心房中隔缺損的情況。」

小張:「心臟有洞?那是怎麼回事?」

我:「我們使用微小氣泡檢查(microbubble test)時,發現有等級4的氣泡,這意味著有超過30個氣泡甚至快形成淋浴效應(shower)。需要進一步小兒心臟超音波檢查。這可能是您中風的原因之一。」

39歲的小張,糖化血色素為5.6%,不抽菸,低密度脂蛋白(LDL)99,因為左側顳頂葉中風入院,說話會有苦思卻講不出名字的情形,沒有家族早期中風病史,沒有陣發性的心房顫動,胸前心臟超音波顯示為正常,也沒有其他自體免疫或高凝血狀態。

在尋找中風原因時,醫師使用微小氣泡檢查(microbubble test),發現有等級4的氣泡,另小兒心臟超音波顯示有左向右分流。


醫師說心臟有一個洞是什麼意思?


當醫師提到「心臟有一個洞」時,指一種稱為心房中隔異常的情況。這可能包括卵圓孔未閉(PFO)、心房中隔缺損(ASD)或心房中隔瘤樣變(ASA)。這些情況涉及心臟上部兩個腔室(心房)之間的隔膜(中隔)中的缺陷或開口。
心房中隔異常的類型:
卵圓孔未閉(PFO): 出生後沒有正常閉合的小瓣狀開口。
心房中隔缺損(ASD): 一個較大的洞,可能導致心房之間的血流問題。
心房中隔瘤樣變(ASA): 中隔中的膨脹或異常,可能增加血栓的風險。


心房中隔異常如何導致中風


心房中隔異常會增加中風風險,原因是可能出現反常栓塞(paradoxical embolism)。這種情況發生在血栓(栓子)反向從靜脈進入心臟並通過缺陷進入動脈系統,最終可能到達大腦並引起中風。
反常栓塞: 這是心房中隔異常導致中風的主要機制。靜脈中形成的血栓可以繞過肺部(通常在那裡被過濾掉),通過心臟缺陷到達大腦。
增加的風險因素: 某些情況,如深靜脈血栓(DVT),可能增加血栓形成和隨後中風的風險,特別是如果您有心房中隔異常。




與中風的相關性


研究顯示,基於臨床特徵(如年齡和血管風險因素)、影像學特徵(如大腦影像中的皮質梗塞)和心臟解剖特徵(如大的分流或心房中隔瘤樣變)。對於那些中風被認為與 PFO 高度相關的患者,封閉 PFO 可以顯著降低中風復發的風險。


診斷與治療


診斷: 通常初步透過微小氣泡檢查(microbubble test)後,以胸前心臟超音波(transthoracic echocardiography)穿食道心臟超音波(transesophageal echocardiography)來進行進一步診斷。

治療: 可能根據缺陷的類型和嚴重程度而有所不同。選項包括監測、防止血栓形成的藥物或封閉缺陷的手術,例如導管封閉術或手術。


下一步該做什麼


定期檢查: 定期跟進您的神經科、心臟科或小兒心臟科醫師以監測病情非常重要。
藥物治療: 您可能會被處方抗血小板藥物來減少血栓形成的風險,
進行經皮卵圓孔關閉術(經由心導管的方式將導管伸進缺損處封堵)。
健康生活方式: 採取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定期運動、均衡飲食以及避免吸煙,有助於管理整體心血管風險。


結論


了解心房中隔異常或卵圓孔未閉與中風風險之間的關係,可能可以減低再中風的風險。如果您有任何症狀或疑慮,請務必與您的醫師討論,獲得恰當的建議和治療選項。


相關資訊



2024年6月15日 星期六

我可以打通血路的藥物嗎?TNK (Tenecteplase)治療

 
作者:林佳彥




「醫師啊,我爸爸中風一天了,聽人家說有通血路的藥可以打,你趕快幫他打一打!」一位心急如焚的大姐在急診室內哀求道。

我無奈地回答:「大姐,我非常了解妳一定很擔心爸爸的情況,但是中風治療是要在時間內的,超過時間打可能會有危險!」

話雖如此,從以前的3小時內注射,到現在選擇性的4.5小時內注射,選擇性的24小時注射的日子已經不遠。


引言


缺血性腦中風(Ischemic Stroke)是指由於腦血管阻塞導致血流受阻,引起腦部缺血,進而引發腦細胞損傷的一種疾病。傳統上,靜脈溶栓治療(如使用Alteplase)需在中風發作後4.5小時內進行,以獲得最佳療效。然而,近期研究顯示,使用Tenecteplase(TNK)可能在延長的治療時間窗內同樣有效。


TRACE-III 試驗概述


發表在2024/6/14 NEJM 的TRACE-III 試驗旨在評估Tenecteplase在無法進行動脈取栓術(EVT)的情況下,在中風發作後4.5至24小時內的療效和安全性。

  1. 研究人群: 年齡≥18歲,有大血管阻塞(內頸動脈/中大腦動脈)且具可挽救腦組織的中風患者。
  2. 對照組: 未接受IV安慰劑,而是接受研究人員酌情選擇的抗血小板治療。
  1. 主要結果:
    1. 90天內無殘障(mRS 0-1): 相對風險[95% CI] = 1.37 [1.04-1.81]
    2. 90天內死亡率: 無顯著差異:TNK組13.3%,標準治療組13.1%
    3. 36小時內症狀性顱內出血: TNK組3.0%,標準治療組0.8%,相對風險 [95% CI] = 3.82 [0.82–17.87]
    4. 72小時內重大神經學改善: TNK組16.0%,標準治療組6.0%。
  2. 次群組分析顯示,TNK在以下特定族群中顯示出潛在好處:
    1. 年齡<80歲:相對風險 [95% CI] = 1.29 [0.97–1.71]
    2. 男性: 相對風險 [95% CI] = 1.42 [1.03–1.95]
    3. NIHSS得分<10或≥10: 均有一些趨勢顯示出潛在好處
    4. 症狀發作至治療時間>9.0至24.0小時: 相對風險 [95% CI] = 1.44 [0.96–2.17]
    5. 中大腦動脈M1段和M2段阻塞: M1段相對風險 [95% CI] = 1.43 [0.95–2.15]; M2段RR [95% CI] = 1.89 [0.94–3.82]


TRACE-III 試驗的局限性


  1. 未雙盲: 對照組未接受IV安慰劑,而是接受抗血小板治療,而TNK組也未接受口服安慰劑。
  2. 排除能進行動脈取栓術的患者。
  3. 試驗在中國進行: 參與者中風嚴重程度相對較輕,東亞人以動脈粥狀硬化為主,而非像西方人有更高的心房顫動盛行率。

與其他超過現行4.5小時時間窗試驗的比較


  1. TIMELESS 試驗 (Tenecteplase [TNK])
    1. 主要針對4.5至24小時後有大血管阻塞(內頸動脈/中大腦動脈)的中風患者,雙盲研究,近8成有接受動脈取栓,發現TNK與安慰劑相比,在改善功能性結局方面無顯著差異。
  2. EXTEND 和 WAKE-UP 試驗 (Alteplase)
    1. EXTEND 試驗: 針對4.5至9小時或醒來時中風患者,用電腦斷層灌流照影及Rapid [智慧判讀系統]發現使用Alteplase的患者在90天內達到mRS 0-1的機會更高,調整後的相對風險 [95% CI]: 1.44 [1.01–2.06]。sICH發生率較高,OR [95% CI]: 7.22 [0.97–53.5]。
    2. WAKE-UP 試驗: 使用磁振照影FLAIR-DWI mismatch 作為選擇標準,代表<4.5小時,發現使用Alteplase的患者在90天內達到mRS 0-1的機會更高,風險比 [95% CI]: 1.62 [1.17–2.23]。sICH發生率較高,OR [95% CI]: 4.95 [0.57–42.87]。


結論


這些研究表明,Tenecteplase可能在延長的治療時間窗內對缺血性腦中風患者具有潛在好處,特別是無法立即進行動脈取栓術的患者。然而,需注意症狀性顱內出血的風險增加。未來應進一步研究以確定這些療法的最佳應用範圍和條件。

雖然這些治療可能帶來潛在的好處,但會增加龐大的醫療負擔。對於照顧的家屬也是沉重的精神負荷,有些要在半夜的時候做出是否施打血栓溶解劑、接受手術、甚至開顱手術的重大抉擇。

半夜啟動腦中風治療還需要多個部門協調合作,包括檢傷、急診護理師、急診醫師、神經科醫師、放射科師、放射科醫師、檢驗室、手術團隊、麻醉科醫師及重症團隊的介入。

預防醫學應是更重要的方向,包括控制三高、不吸菸、飲食均衡、良好睡眠、多運動、保持適當體重等。這些預防措施能大大減少中風的發生風險,而不是僅依賴後續的急救手段。我們應該慶幸有這些真正的「通血路」急救手段來幫助那些漏網之魚,但更應該著眼於預防中風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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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 星期三

醫師為何要幫我檢驗 HLA-B*1502基因型?


作者:林佳彥




「為了避免嚴重過敏造成史蒂芬強生症候群,我會驗一下HLA-B*1502基因型」

「醫師那是什麼,可以跟我解釋一下嗎?」

「史蒂芬強生症候群,甚至毒性脫皮是很嚴重的過敏症狀,可能要住到燒傷加護病房,而HLA-B*1502基因,跟你要使用的藥物有關,這邊是有關的解釋」


什麼是 HLA-B*1502?


HLA-B*1502 是人體內的一種特定基因,屬於人類白細胞抗原(HLA)系統的一部分。這個基因與免疫系統有關,負責協助辨識外來物質,進而保護身體免受感染。然而,研究發現,HLA-B*1502 基因的特定變異與某些藥物的不良反應有直接關聯。


HLA-B*1502 與藥物反應


HLA-B*1502 基因的攜帶者在使用特定藥物,特別是抗癲癇藥物卡巴氮平(Carbamazepine)時,可能會面臨嚴重的皮膚不良反應,稱為史蒂文斯-強森症候群(Stevens-Johnson Syndrome, SJS)或毒性表皮壞死症(Toxic Epidermal Necrolysis, TEN)。這些反應雖然罕見,但一旦發生,可能會致命。因此,了解自己是否攜帶 HLAB1502 基因變異,對於避免這些嚴重不良反應非常重要。


卡巴氮平的適應症


卡巴氮平適用於治療癲癇、三叉神經痛、腎原性尿崩症和雙極性疾患。


研究重點


  1. Taiwan SJS Consortium在 2011年NEJM的研究:
    1. 台灣在實施HLA-B*1502基因篩查政策後,Carbamazepine引起的SJS/TEN發病率顯著降低。
    2. 在4855名參與者中,未發現任何HLA-B*1502陰性的受試者在服用Carbamazepine後發展成SJS/TEN。
  2. Tangamornsuksan等人2013年 在JAMA Dermatology的研究:
    1. HLA-B*1502基因型與Carbamazepine誘發的SJS/TEN之間有強烈關聯。在亞裔人群中,這一關聯特別明顯。
    2. 白種人或日本種族/族裔中,沒有SJS或TEN患者攜帶HLA-B*1502基因型。
  3. Chen 等人2014年在Neurology研究:
    1. HLA-B*1502基因篩查政策對抗癲癇藥物使用和嚴重皮膚反應的影響進行了評估。研究顯示,政策實施後Carbamazepine處方比例顯著下降,SJS/TEN發病率降低。
  4. Chang 等人2023年在Epilepsia 研究:
    1. 自2010年台灣推行 HLA-B*1502 基因檢測補助政策以來,卡巴氮平引起的嚴重皮膚不良反應(SJS/TEN)的發生率顯著降低。研究顯示,在2011年至2017年間,卡巴氮平的使用率從7%降至4%,而 HLA-B*1502基因檢測的普及率顯著提高,有效預防了嚴重過敏反應的發生​​。


誰需要檢驗 HLAB1502?


計劃使用卡巴氮平的患者:特別是亞洲人群,因為這個基因變異在亞洲人中的攜帶率較高。

已有 SJS 或 TEN 病史的患者:了解自己是否攜帶這個基因變異,可以幫助醫生選擇其他更為安全的藥物。

家族中有 SJS 或 TEN 病史的人:即使自己未曾經歷過這些反應,了解基因狀況仍然有助於預防潛在的風險。


如何進行 HLA-B*1502 檢驗?


HLA-B*1502基因檢測是一項簡單的血液檢查,通常在進行藥物治療前進行。醫生會取少量血液樣本送至實驗室進行分析。檢測結果通常在幾天內就可以得到。


健保給付與檢驗紀錄


健保給付有限制,因此請務必記錄好自己的檢驗結果。否則,若換醫院並需要使用卡巴氮平而沒有過去的檢驗紀錄,可能會被要求重複自費檢驗。詳情請參考此頁面


其他抗癲癇藥物與 HLAB1502 的關聯:


根據Tham等人2024年在Pharmacogenetics and Genomics的統合分析研究
  1. Carbamazepine(卡巴氮平)與 HLAB1502 有強烈關聯,風險比(OR)為 26.3​​(95% 信賴區間 21.4–32.4)​​。
  2. Oxcarbazepine(奧卡西平) 也與 HLAB1502 有強烈關聯,風險比(OR)為 29.23(95% 信賴區間 10.71–79.79)​​。
  3. Lamotrigine 與 HLAB1502 的風險比為 2.55(95% 信賴區間 1.29–5.04)​​。
  4. Phenytoin(苯妥英) 與 HLAB1502 的風險比為 3.00(95% 信賴區間 1.65–2.47)​​。
  5. Phenobarbital(苯巴比妥) 與 HLAB1502 的關聯性不顯著,可能由於樣本量有限,風險比(OR)為 2.89(95% 信賴區間 0.36–22.97)​​。


結論


了解並檢測 HLA-B*1502 基因變異,是現代醫療中個體化治療的重要一步。特別是對於需要使用卡巴氮平或有相關病史的患者,這項檢測能夠幫助預防嚴重不良反應,因此,若您或您的家人計劃使用這些藥物,請務必諮詢醫生並考慮進行 HLA-B*1502 基因檢測。


附註:常見相關藥物的英文中文商品名


  1. Carbamazepine(卡巴氮平)
    1. Tegretol(癲通錠)
    2. Tegol(癲妥錠)
    3. Carpine(卡賓錠)
  2. Lamotrigine
    1. Lamictal(樂命達)
    2. Lamta tablets(癲躂)
    3. U-Chu lamogin tablets(癲癇樂美錠)
    4. Latrigine tablets(樂平癲錠)
    5. Lamotrix tablets(樂默妥寧錠)
    6. Lamofree ER tablets(樂癲活持續釋放膜衣錠)
  3. Oxcarbazepine(奧卡西平)
    1. Trileptal(除癲達)
    2. Neutrol F.C. tablets(癲合膜衣錠)
  4. Phenobarbital(苯巴比妥)
    1. Phenobarbital tablets "U.L."(苯巴比妥錠)
    2. Phenobarbital "T.F." injection(惠腦必達注射液)
    3. Phenobarbital tablets "JOHNSON"(苯巴比特魯錠)
    4. Phenobarbital tablets "F.Y."(苯巴比特魯錠)
    5. Phenobarbital tablets "Y.Y."(苯巴比特魯錠)
    6. Rumil tablets (陸眠兒錠)
  5. Phenytoin(苯妥英)
    1. Dilantin kapseals (癲能停膠囊)
    2. Phenytoin tablets "Johnson" (苯妥英錠)
    3. Phenytoin tablets "VPC"(苯乙內醯脲錠)
    4. Aleviatin tablets(阿雷彼阿慶錠)
    5. Aleviatin injection(阿雷彼阿慶注射液)


了解更多史蒂芬強生症候群



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癲癇患者可以捐血嗎?


作者:林佳彥




一位年輕女性癲癇患者因定期服用抗癲癇藥物,對自己是否能捐血感到疑惑。
她問我:「林醫師,那我可以捐血嗎?」 
這個問題不僅她一人有,許多癲癇患者也有相同的困惑。


癲癇病人捐血,安全嗎?


根據1995年Krumholz等人的研究,他們分析了美國紅十字會在1987年至1989年間馬里蘭州的捐血記錄。研究中,癲癇患者捐血後的不良反應主要分為三級:輕微(如頭暈和噁心但未失去意識)、中度(指昏厥)和嚴重(指發生抽搐的昏厥)。結果顯示,癲癇患者的捐血並沒有顯著增加不良反應的風險。

有癲癇的個人發生不良反應的比率較低(3.34%)。雖略高於整個人群中的比率(2.24%),但差異不顯著。

有癲癇的人發生昏厥(無論是否伴有抽搐)的風險較低(0.21%),並不顯著高於其他捐血者(0.28%)。

此外,2018年在《Epilepsy Research》發表的系統性回顧也證實了相似的結論,即癲癇患者在捐血時的副作用與其他捐血者相比無顯著差異。


吃抗癲癇藥物患者的血液裡,會有抗癲癇藥物的存在嗎?


許多癲癇患者在考慮捐血時會擔心抗癲癇藥物是否會影響血液質量。南非的捐血指南中明確指出,使用特定抗癲癇藥物的患者(如Tegretol、Rivotril、Lamictin、Epitec、Toplep、Lyrica、Keppra或Topamax等)如果是單一治療,則可以捐血。這些藥物大多與血漿蛋白結合,因此紅血球被認為是安全的。

其中,Phenytoin、Valproic acid、苯巴比妥(Phenobarbitone)這些藥物具致畸性,需要停藥一段時間後才能捐血。另外Phenytoin需要2個月;Valproic acid需要20天;苯巴比妥需要6個月。


在台灣,癲癇患者可以捐血嗎?


很遺憾,在台灣,根據2006年衛生福利部的法令(衛署醫字第0950207650號令發布),癲癇患者是不允許捐血的。第五條規定,捐血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永不得捐血;第二項:曾有出血不止、抽痙或昏迷之病史者。


國際上,各個國家對癲癇患者捐血的規定是如何?


根據Kellens在2018年的一項調查,不同國家對於癲癇患者捐血的政策差異極大。有些國家完全禁止使用抗癲癇藥物的患者捐血,而其他國家則可能要求患者在一定時間內未發作或未服用藥物。

例如,許多國家要求癲癇患者在捐血前需有三年的未發作記錄,或者三年內未服用抗癲癇藥物。少數國家沒有此類限制,即使癲癇患者有發作且正在服用藥物也可以捐血。

此研究包括了來自27個國家、五大洲的捐血單位(包括Taiwan Blood Services Foundation)的調查結果。

美國癲癇專家Jacqueline French的影片,從0:39開始,她說明目前證據無法顯示癲癇患者捐血有增加不良反應的現象,並指出在美國的某些血庫若沒有特別規定的話可以收取服用癲癇藥的患者的血。




台灣也有人在癲癇之友協會問過相關問題喔。

對於癲癇患者來說,捐血是一個需要多方考量的決定。捐血能夠挽救生命,但每個人的情況都是獨一無二的。了解當地的法律與衛生指南,以及與醫療提供者討論,是確保既能做出善舉又能保持個人健康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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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 星期一

如何區分局部性(focal)和全面性(generalized)癲癇類型?

作者:林佳彥




國際抗癲癇聯盟(ILAE)於2010年對局部性和全面性癲癇提出以下定義:

局部性(focal):發作起始於限定於大腦一半球的癲癇網路。
全面性(generalized):發作起始於快速共振,影響到雙側大腦半球的癲癇網路。

這種分類基於一個簡化的概念:如果病灶是局部的,它更適合於切除手術或局部治療,並且會影響藥物治療的選擇。然而,由於當前診斷工具的限制,這樣的分類有時仍然存在模糊地帶。例如,局部性癲癇發作也可能呈現雙側大腦的快速共振。

通常,癲癇的分類依靠電生理學(electrical)和臨床(clinical)表現來決定。

若臨床上更偏向局部性,可能會觀察到患者頭部持續向單側轉動(head version)、不對稱的強直性/陣攣/肌躍姿態(asymmetric tonic posturing/clonic/myoclonic),甚至出現數字4的姿勢(figure of 4)等。

若為全面性類型,通常會表現為失神發作(absence)、肌陣攣(myoclonic)或全面性強直-陣攣發作(generalized tonic-clonic),或這些發作的組合。


局部電生理學和臨床特徵就代表局部性類型嗎?(focal epilepsy)


一項Vlachou et al 2024發布在epilepsia的研究提出了一個診斷流程,以區分具有局部電生理學和臨床特徵的雙側強直-陣攣發作。該研究發現在被診斷為全面性癲癇的患者中,超過三分之二(77.8%)的人表現出局部性臨床特徵。

臨床上有三分之二的患者出現頭部持續向單側轉動的現象(通常被認為是局部性發作的表現,暗示病灶位於轉頭方向的對側)。

電生理學上,近三分之二(61.1%)的患者展現出局部性的電生理學表現(focal IED)。更重要的是,在發作時的電生理學表現中,有大約六分之一(16.7%)的全面性癲癇患者呈現局部性onset(ictal EEG onset),其中約半數(56%)的發作中出現了一種特殊的7Hz單側癲癇節律,與轉頭方向的對側一致。

這些被歸類為全面性癲癇,但具focal onset EEG的患者中,缺乏固定的發作間期癲癇樣放電點(no congruent interictal focus)。

另外,光陣攣反應(photoparoxysmal response)也是一個重要的區別點,雖然它沒有被納入流程圖中,但在局部性癲癇患者中,沒有人表現出光陣攣反應,而大約四分之一(27.8%)的全面性癲癇患者有光陣攣反應。


結論






整理:有同步的發作onset(synchronous onset)、有與ictal EEG onset處不一致的局部性IED(focal IED discordant with onset)或缺乏局部性IED,都指向是generalized癲癇類型。光陣攣反應也是重要的特徵可供參考。另外,有generalized癲癇類型1/6的病人有focal ictal ons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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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7日 星期六

藥物好多,吃藥好煩,可不可以停藥?

作者:林佳彥




許多人在用藥過程中常會提出疑問。一位大姐詢問我,自從去年開始服用藥物後,低密度膽固醇似乎有所改善,她好奇是否可以停藥。

同樣地,一位阿姨為她年邁的母親提問,表示她母親因為每天需要服用大量藥物而感到煩擾,並擔心副作用,詢問是否有可能減少藥物的使用。另一位大哥問道,由於他的血壓在服用藥物後得到了控制,他想知道是否可以不再服用藥物。


是否達標?是否造成副作用?是您跟醫師討論的重點


這些問題背後共同反映了一個核心的考量:用藥的目的是什麼,以及是否引起副作用。
針對三高疾病(高血壓、高血脂、高血糖)的治療目的在於減少心血管併發症的風險。無論是藥物還是非藥物的治療方法(如生活方式的改變),只要能夠達到治療目標即可。

因此,如果考慮停止藥物治療,應先問自己三個問題:
一:血糖、血壓、血脂控制目標是什麼?
二:是否能夠透過非藥物方式達到相同的治療目標?
三:產生什麼副作用?許多人在看到藥物包裝上列出的副作用時,尤其是頭暈、水腫、嗜睡等症狀,便會感到擔憂。

有時候,這些症狀可能是偶然發生的,並非直接由藥物引起。有趣的是,有些治療頭暈的藥物本身副作用也包括頭暈,有些助眠藥物則可能引起失眠,有些抗癲癇藥物可能惡化癲癇,這讓人感到困惑。需要了解的是,副作用記錄通常來自於藥廠在臨床試驗中收集的數據,任何與用藥相關的症狀都會被記錄下來。

因此,在遇到副作用時,不應擅自停藥,應與醫師討論是否有必要調整劑量或更換藥物。




頭痛癲癇的用藥目的也不同,需個人化醫療


此外,一位姐姐問到,若她的頭痛症狀減少,是否就可以停止服用預防性的頭痛藥物。根據現行的醫學指引,陣發性偏頭痛的治療通常建議為3-6個月、慢性偏頭痛為6-12個月。

而一位大學生提出的問題則與癲癇治療有關,他詢問即便在服用抗癲癇藥物後仍有發作,是否意味著治療不適當,是否可以停藥。

對於癲癇的治療而言,除了少數情況外,大多數病例都需要持續用藥,因為在某些情況下發作可能極具危險性,且發作帶來的影響可能令人沮喪。然而,一些特定類型的癲癇(如兒童失神性癲癇和良性羅蘭度癲癇)在患者成長後可能不再發作,這時可以考慮在醫師的指導下停止用藥。

總之,有是否可以停藥這個疑問很好,因為它反映出您對自身健康的關心。如果能清楚地了解服用藥物的目的,以及是否存在不能服用藥物的情況,就能夠更好地掌握自己的健康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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